1
、
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,
對項目技術工作全面負責。
2
、
具體負責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。
3
、組織或參與編制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。
4
、參與解決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難題。
5
、參與有關項目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。
6
、參與有關工程重大設計變更的會審。
7
、負責工程施工特殊過程的控制管理,負責制定施工方案、編制施工工藝組織
設計。
8
、負責整理變更設計報告、索賠意向報告及索賠資料。
9
、
參與質量記錄的管理。
1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,對項目技術工作全面負責。
2、具體負責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。
3、組織或參與編制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。
4、參與解決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難題。
5、參與有關項目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。
6、參與有關工程重大設計變更的會審。
7、負責工程施工特殊過程的控制管理,負責制定施工方案、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。
8、負責整理變更設計報告、索賠意向報告及索賠資料。
9、 參與質量記錄的管理。
10、參加和組織的各種施工生產、協調會,編制年、季、月施工進度計劃。負責工程施工進度、資源配置的協調工作。
11、負責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,參加交竣工驗收。
12、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